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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直播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18   新闻来源:忻州人大网   责任编辑:王婧   

——2017年6月22日在忻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贾宝珠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忻州交通安全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7年5月开展了“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现在,我受执法检查组委托报告本次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此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广才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参加,赴忻州市直单位、原平、定襄、五台、繁峙等县(市)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期间,召开座谈会5次,查看了车辆管理所、驾校、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派出所、交通岗、汽车出租服务公司、车站、停车场、学校、重点路段等站点31个。查阅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案卷、机动车驾驶员审验档案、交通事故档案等各种法律案件文书150余份,综合了解了“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法一办法”实施以来,忻州市公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交通流量持续增长。2014年至2016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从1.6万公里增长到1.7万公里(不含高速),机动车保有量从24.3万辆增长到32.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从42.2万人增长到57.6万人。在过去的3年里,全市公路通车里程增长了6.3%,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了32.1%,驾驶人数量增长了36.5%。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同期全市交通事故死亡率降低了40%。总的看,“一法一办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基本适应交通快速发展的形势,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得到了有力的维护。

(一)领导重视,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一办法”安全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公安、交通、公路等2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地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紧紧围绕“一法一办法,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4.30”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日以及一些重要节点,全方位、多视角,深入开展“一法一办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媒体宣传。在电视台开辟交警在线专题栏目,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法制广告,报道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二是开展阵地宣传。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客运站、交通安全检查站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悬挂横幅标语,让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深入人心。三是开展“一法一办法”“五进”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五进”活动,重点对运输企业、养车户、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多措并举,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一法一办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查隐患纠违法”、“三超一疲劳”、“货车大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检查,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加大对农村交通安全的投入,强化农村“两站两员”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交通安全主体内部管理;狠抓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节假日交通安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设置,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有改观;依法编制城市交通规划,优化城市通行环境。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近年来持续下降。

(四)创新方式,监管和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道路交通的发展,交通安全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公安、交通等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利用网络,构建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通过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实时监控、线上及时查纠、点上布控查缉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基本覆盖重点路段。二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市县交警部门都建成以现代科技信息为基础的交通指挥中心,加强一线民警执法装备,用大数据分析研究交通运行情况,及时解决交通问题,有效提升了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及服务水平。三是注重发挥服务群众职能,拓宽便民利民渠道。陆续开展机动车检验、驾驶人员考试、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一窗式”服务等多项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一法一办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一办法”实施以来,在市政府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交通安全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近三年,全市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但人们在道路交通方面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仍然比较淡薄,违规行驶的陋习随处可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不高,群众对“一法一办法”知之甚少,交通安全知识欠缺;不少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违法驾驶现象经常发生;机动车超员超载、非机动车辆及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突出。二是道路交通综合规划意识不强。有些道路之间衔接不畅,新建、改建、扩建大型项目对交通影响缺乏考虑。三是停车位建设管理严重滞后。随着机动车快速增长,停车位不足问题突出,一些新建项目未执行停车位配建标准,城区乱停车现象严重。

(三)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有待提高

近年来,尽管市、县级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交通设施建设,但从总体状况看,这些投入相对隐患治理来说,只是杯水车薪。相关部门配合协调缺乏合力,导致源头治理不到位、资金短缺等多种因素存在,致使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难以落实,整改措施流于形式,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电动车管理问题突出 

电动车数量逐年增加,且未登记上路行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部分电动车驾驶人行为不规范,电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象严重,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和强制手段亟待完善。


三、 进一步加强“一法一办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推进我市“1661”发展战略,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权益,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三大要素是人、车、路,其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十分重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创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深度和广度,由单一部门宣传向多个部门宣传转变、由局部宣传向全社会宣传转变,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使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成为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二)强化配合,发挥齐抓共管长效机制的作用            

各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完善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工作,认真落实“三同时”规定;公安、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的作用,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顺畅出行的热切期盼。

(三)严格执法,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一法一办法”,努力做到严格规范执法。要树立道路巡查常态化思维,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从严处理;交通流量密集点路段要强化路面执法,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拥堵状况;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切实加强客车、货车、旅游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交通环境;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应用,全面提升交通管理的科学水平;加强交警协管员的财政经费保障,解决交警协管员待遇偏低甚至无保障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科学、系统、高效、规范的执法管理体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交通执法管理队伍,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明确标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规章

电动车具有节能、环保、便捷等诸多优势,是广大老百姓的代步工具。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建议尽快完善我市电动车管理相关标准,处理好交通安全与方便出行的关系,依法强化对车辆违规行驶的整治力度,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人们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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