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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直播财经工委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忻州市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初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7-08-18   新闻来源:忻州人大网   责任编辑:王婧   

——2017年6月22日在忻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张世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将对忻州市人民政府《忻州市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进行审议。在此之前,财经工委在魏广才副主任的主持下召集市财政、交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听取他们的汇报并对此项议案进行讨论、研究,之后专门召开会议,对政府的提请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实施农村路网改造是市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出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是全市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市政府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全市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2017-2019年全市农村道路项目建设总规模7050.56公里,总投资163.2亿元,其中2017年全市农村道路融资贷款项目的建设总规模为2586.54公里,总投资为43.5亿元,融资贷款额为总投资的80%以下,约为34.7亿元。


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及五台山风景区名胜区管委会授权当地交通运输局为项目购买主体,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忻州市汇丰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各县(市、区)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建的全资子公司为项目承接主体。双方就项目分别签订《政府购买协议》,各县(市、区)财政局按照《政府购买协议》的约定,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向各子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资金。遇各县(市、区)资金调度紧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时,由市本级财政通过县(市、区)上下级往来暂为垫付。


财经工委审查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对项目的还贷资金来源和财政承受能力分析,基本符合实际。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承接主体通过政策性融资推进项目建设,有利于解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有利于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作项目,按购买期20-30年测算,各县(市、区)项目购买期内每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会超出10%,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总体处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为此,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忻州市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并建议会议做出决议,批准将忻州市农村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财经工委同时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信用贷款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密切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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