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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22   新闻来源:忻州人大网   责任编辑:摄生虎   

九三学社忻州市委专职副主委 武志英


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农村废弃的水井、鱼塘及河畔、水沟、山谷、林地等低洼地带成为天然垃圾堆放场。随着经济的发展,垃圾成分也变得十分复杂,有塑料、化工产品等生活垃圾,还有燃烧过的蜂窝煤、砖块等建筑垃圾。这些垃圾,有的经过简单焚烧,风一吹气味难闻;有的经过泥土简单填埋,造成二次污染;有的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处理,随意堆放,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垃圾围村”顽疾直接影响到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甚至威胁到村民的健康,需要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形成了就较为健全的法律保障,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垃圾的处理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有地方性法规规定。”目前,还只有少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立法,大部分省市还处于无据可依的状态。


2、农村垃圾处理经费不足。村里的垃圾清运清理、环境保洁一年的费用在五万至六万,而县里通过镇上拨付的经费只有保洁员的工资部分一万元左右,加上村里的公用经费为两万左右,远远无法满足村里对垃圾的治理。简单测算,如果按人均10元的环保经费计算,一个500人的村子,经费仅有5000元,连环卫工人的工资都不够。其次,把垃圾从村运到镇再运到县集中处理,也会产生一大笔费用。如今前期的投资费用:垃圾箱、运输车辆的一次性配备费用及垃圾压缩站的设备维护费用等也是当前财政亟待解决的问题。


3、垃圾产量种类增加,集中处理难度大。全国农村垃圾一年的产量为1.5亿吨,处理量仅有50%左右。以前,农村相对封闭落后,生活垃圾大都是可以自然降解的蔬菜、麦秆之类的生物废弃物。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乡的结合,垃圾种类越来越多,既有各种盒装、袋装、玻璃瓶等生活用品,又有塑料膜、农药、化肥等生产化工用品,还有拆旧房换新房的建筑垃圾,这些垃圾都很难降解,对土地、环境污染严重。更为严峻的问题是垃圾集中填埋场数量不够,垃圾填埋库容量不足,使用期限短,填埋用地困难等。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4年聚焦“三农”工作,其中困扰农村多年的“垃圾围村”顽疾也迎来了治愈的良机。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选择适宜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和改厕,开展城乡垃圾乱堆乱放集中排查行动。


为此,对农村垃圾治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尽快出台完善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法律法规。


2、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


3、大力发展环保项目,助推垃圾治理。以垃圾焚烧发电站为例,垃圾焚烧后会产生10%-20%的灰渣,这些灰渣绝大部分可以用作建材,剩余20%的灰再填埋入垃圾填埋场,可延长垃圾填埋场的寿命,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垃圾集中填埋场数量不够,使用期限短等问题。


4、加大财政投入,切实解决农村垃圾处理经费不足问题。


5、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村人口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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